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炫富女郭美美未上訴 5年牢獄判決生效

(中央社台北29日電)陸媒報導,截至25日上訴期限,大陸「炫富女」郭美美沒有提出上訴,她因開設賭場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的一審判決開始生效。

新京報報導,郭美美的辯護律師吳俊強證實,郭美美在上訴期內沒有上訴,判決已經開始生效。

報導說,郭美美將在今年內被轉回原籍湖南服刑。

中國大陸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10日公開開庭審理郭美美、趙曉來開設賭場案。審判長當庭宣判,認定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(約新台幣25萬元)。

法院於1高雄房屋民間信貸轉貸貸款全省皆可處理0日口頭宣判後;15日向郭美美發出一審判決,郭美美16日簽收判決。按照法律規定,上訴期10天,期限為9月25日24時。

根據檢方指控,郭美美夥同外籍男友、生活助理等人,2013年先後3次在北京朝陽區某處公寓開設賭場,以「德州撲克」方式賭博,賭資人信貸新竹北埔信貸民幣200多萬元(新台幣逾1000萬元)。

郭美美現年24歲,2011年以大陸紅十字會「商業總經理」身分現身大陸網路社群平台微博,從此暴紅,並以「炫富女」姿態出現。1040929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中古車貸款率利最低銀行.news.yahoo.com/炫富女郭美美未上訴-5年牢獄判決生效-02392771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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